佛山讨债公司成功调解一起横跨十余年的工程款纠纷,将剩余的16万余元对半分配
- 时间:2026-03-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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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名称:达清佛山讨债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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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真没想到,不用跑法院,不用花诉讼费,在综治中心坐一坐,拖了十多年的工程款纠纷就解决了,心里的石头总算落地了!”程某接过人民调解协议书,对现场的法官和调解员连连道谢。这起横跨十余年的工程款纠纷,在佛山讨债公司多元联动推动下,顺利达成一致协议。
基本案情
十多年前,赤壁市车埠镇黄土村通过公开招标方式,将村党群服务中心办公楼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发包给某建筑公司。该建筑公司随后与程某签订内部协议,约定由程某负责具体施工,并按比例结算工程款。工程竣工验收后,黄土村根据资金筹措情况分期支付款项,截至2024年,尚欠工程款24万余元。
2024年,黄土村向程某支付8万元工程款。然而,该建筑公司代理人熊某表示未收到该笔款项,多次到村委会主张权利。村支书田小军解释确实已支付8万元、村里目前暂无更多资金支付,希望双方能够互相体谅。熊某认为8万元并未实际到账,不认可只欠16万余元的说法。
随后,程某与该建筑公司代理人熊某就工程款分配问题产生争执,双方多次到村委会交涉,矛盾逐步升级。
调解经过
“现在这两人因为工程款有纠纷,之前结付的款项也不认账,这可怎么办?”面对这一复杂局面,黄土村委会村“两委”干部焦急地向赤壁法院驻村干部但卫军寻求专业法律援助。但卫军迅速协调该院莼川人民法庭庭长吕成、车埠镇综治中心及镇人民调解委员会,启动联合调解机制。由车埠镇政法委王世刚书记主持此次调解。
在综治中心调解室内,双方各执一词。程某表示已收到8万元工程款,自己在工程施工中投入大量人力物力,剩余工程款也应由个人得大头。熊某则认为支付的8万元未分配到账,主张剩余的16万余元欠款,按照10万元与6万余元的比例分配。
面对僵局,吕成从法律角度分析利弊:“立案后案件也是由我审理,既然今天各方都在场,不妨心平气和地厘清事实。你们曾是合作伙伴,何必为此伤了多年情谊?”
在法院干警和调解人员的引导下,双方分别陈述意见,最终就欠款数额达成一致,确认近期已收到的8万元工程款,明确欠款余额为16万余元。但在分配比例上仍存分歧,程某主张应占大头,熊某则坚持按原协议执行。
调解结果
“事情过去多年,双方对账目各执一词,与其继续争论不休,不如各自拿到实在的款项。”见此情形,但卫军提出折中方案:将剩余的16万余元对半分配,各自得款8万余元。
起初,程某与熊某对提议均不认可,但在法院干警和调解人员的耐心劝导下,双方冷静权衡利弊,并向村委会确认了付款能力。在得到村委会明确答复后,双方态度有所松动。
吕成趁热打铁,根据三方意见拟定调解协议:黄土村下欠工程款16万余元,其中欠付某建筑公司8万元,欠付程某8万余元,村委会根据资金情况分期支付,确保于2028年1月前全部结清。三方仔细审阅协议后签字确认,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予以盖章生效。
至此,这起困扰该村十余年的工程款纠纷,在法院驻村工作队的及时介入和专业指导下得到圆满化解。“多亏了法院的驻村干部,这专业的法律指导来得太及时了,总算帮我们了却了一桩烦心事!”黄土村党支部书记田小军如释重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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